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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孩去世 妈妈提出捐器官 虽未成功留下感动
2012/12/24

    浙江在线12月21日讯 当15岁女儿孙宸的生命,因为意外而突然到达终点时,她的父母作出了让人敬佩的决定:捐献器官。5个器官,救活了五人(本报12月2日A2版曾做整版报道)。

  这个新闻发生在绍兴,当地众多市民都被这件事情感动、触动,不少人也有了捐献器官的念头。

  在前天,当地一个13岁男孩不幸离世,他的父母同样主动提出,要捐献儿子的器官。

  遗憾的是,来不及进行相关检测,孩子已经走了,捐献未能如愿;但此事在当地网络上一发布,许多网友都说:无论有没有捐成,都要对这个孩子父母说声谢谢!

  男孩抢救无效,妈妈当场提捐献器官

  绍兴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陈亚涛介绍,前天傍晚5点多,这个男孩被送进抢救室,可惜当时生命体征已经消失。

  男孩姓马,13岁,一名脑瘫患儿,有智力及行动障碍。

  前天下午4时左右,他的妈妈去买菜,小马坐在阳台上的学步车里。等妈妈回来时,小马的头已经趴在学步车上了。

  医生们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努力,可是小马还是没能救回来。当医生将抢救无效的消息告诉小马家人时,悲痛的妈妈当场提出:“我想把儿子身上有用的器官捐献出来。”

  最佳捐献时间已过,家人心愿遗憾搁浅

  “孩子父母说,他们看了前些天有关器官捐献的新闻报道,也想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人。”陈医生说。

  了解到男孩家人的意愿,绍兴市人民医院马上联系省、市红十字会,他们也很想帮孩子的父母完成心愿。

  绍兴市红十字会马上与省里专家取得联系,可是传回的消息是:非常遗憾,已经错过最佳捐献时间,不适合捐献。

  “小男孩去世好几个小时了,细胞已经坏死,所以,器官捐献的确过了最佳时间点。”陈医生本人也是绍兴市器官捐献小组的成员,他如此解释。

  当时有人提出,也许还可以做眼角膜的移植,但新的问题出现小马没有太多病历资料,不知道他以前有没有做过传染病检查,所以角膜也无法捐献。

  “此次人体器官捐献虽未能如愿,但意义很积极,希望这个孩子父母的行为,能让更多人志愿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绍兴市红十字会负责人告诉记者。

  器官移植有前提:器官没有坏死

  捐献器官有哪些规定和要求?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

  “从年龄上来说,器官捐献并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要从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来定。”绍兴市红十字会有关人士介绍说。

  原则上,65周岁以下,有关器官或组织的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当然,还要经过专门医疗小组评估捐献的器官是否适合移植后,才会进行手术。

  “器官捐献程序较复杂,最后能否成功既受制于亲属的意愿,也有医学条件的限制。对此,有意的市民可以向当地红十字会咨询。”这位负责人说。

  绍兴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陈亚涛介绍,器官移植的前提是,作为供体的器官没有坏死,也就是说患者哪怕心跳、呼吸都停止,但如果抢救及时,通过心脏按压后能维持一定的血压,保持身体各组织器官的供血也行。

  “比如肾移植,最好在心脏停止跳动后15分钟内将肾取出,经过处理后,可低温保存24小时。”陈医生说。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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