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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家医院成沪首批器官捐献试点医院 器官分配将公平排序
2012/12/12

   东方网12月12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昨天,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推进大会召开。市红十字会、上海市卫生局联合宣布,上海17家三级医疗单位为本市首批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医院。对于捐献的人体器官将按照与国际接轨的分配原则,经计算机统计分析后,自动按照国家规定的要素排序,公平公正地挑选出最需要的患者。

  会议宣布成立“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红十字会。会议还宣布组成“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和“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市级医学专家会诊评估组”,下发了《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及《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据介绍,中国是等待器官移植患者数量最多的国家。从国际比较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的规模和需要器官的患者数比例严重偏低,人体器官捐献供需比达1比150,矛盾十分突出。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扩大器官来源,将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公民逝世后捐献人体器官,是一项自愿无偿的高尚行为,是为了挽救生命的人道之举,体现了捐献者的博爱胸怀和奉献精神,也反映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使人体器官移植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在我国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是促进国家发展、维护人民健康、发展医学科学技术的需要,是一项开创性的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上海尽快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科学公正、来源规范的器官捐献体系,有助于上海城市形象的维护和提升。

  有自愿身后无偿捐献登记意向的公民,可以向本市各试点医疗单位、医科高校的遗体接收站、区县红十字会及社区服务站等地点获取宣传资料和登记表格,也可以通过上海市红十字会网站进行了解。

  首批试点医院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上海市胸科医院、上海市肺科医院、中山医院、华山医院、上海市儿科医院、瑞金医院、新华医院、仁济医院、上海市儿童医学中心、二军大第一附属医院、二军大第二附属医院、二军大第三附属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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