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中心 - 移植优势

中国器官捐献工作将向全国推开
2012/9/25

     【财新网】(记者 昝馨)中国政府下决心建立一个符合社会伦理和中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的器官捐献体系。继2010年卫生部委托红十字会先后在16个省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后,器官捐献工作将在试点地区现有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向全国推开。

  9月21日,卫生部和红十字会在天津联合召开中国人体器官获取和分配组织工作会议。这是卫生部首次就人体器官获取和分配组织工作召开大规模会议。来自地方的卫生行政部门、164家器官移植试点医院及红十字会各级机构近500人参加了会议。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会上建议,各试点地区应总结经验,由卫生部医管司形成文件,并向全国推广。

  2010年3月,卫生部委托中国红十字会运作,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呼吁依靠公民自愿捐献的器官来支持器官移植手术,试点省市区先后达到16个之多。2011年,卫生部颁布了中国心脏死亡试点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三大类标准,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三甲医院来申请,把捐献的器官纳入独立的获取、分配系统,提供给参与试点的医院进行移植手术,器官的捐献、和获取、移植对接起来运行。

  卫生部医管司司长张宗久在会上介绍,到目前为止,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已初步完善。这个体系包括由卫生部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监管体系,164家器官移植资质医院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体系,肝、肾、心等器官移植数据中心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科学登记评估体系,卫生行政部门、各级红十字会及医疗机构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捐献体系,以及公平、公开、透明的人体器官移植分配共享体系。

  在下一步器官捐献工作中,卫生部将鼓励更多的非移植医院加入器官捐献移植的工作体系。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介绍,卫生部拟建立一系列的考核指标,以鼓励非移植医院的参与。

  对于已有移植资质的医院,卫生部同样酝酿政策,激励其从事器官捐献移植工作。目前,全国共有164家医院具有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资质。马晓伟表示,如开展试点工作两年内未达成一例捐献移植的医院,将取消其器官移植资质,同时,对已完成的器官移植手术质量进行严格评定。

  2011年7月,国内首家器官获取组织在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挂牌。器官获取组织的职责是,负责器官的医学评估、数据收集、使用分配系统进行分配,以及器官获取、运输及与移植医院的交接等工作。此前,中国的器官获取工作均由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的移植中心完成。也就是说,中国具有器官获取组织资质的医院有164家。只有具有资质的医院才能够操作器官获取手术。未来,各地将陆续建立执行机构,全国器官获取组织的架构将进一步完善。

  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由卫生部于2009年11月委托香港大学负责研究和建立。目前正逐步将进行捐献和移植工作的医院纳入,通过这个体系提高器官获取与分配效率,保证每一例分配器官的有源可溯,有章可循,并加强对器官获取与分配的监管,确保器官获取与分配的科学性及公平性。

  在器官捐献体系向全国铺开后,红十字会也将协助在各地建立专门的器官捐献协调机构,并培训更多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基金。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业已自今年3月展开,将建立捐献自愿者登记系统。

  器官获取与分配的统一管理办法很快要在现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出台。卫生部医管司司长张宗久透露,由医管司负责起草的《中国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经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OTC)讨论通过,近期将印发全国,器官获取和分配的操作都将在此文件指导下进行,实现器官分配公平、公正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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