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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救人待破题
2012/8/15

     核心提示

  2002年7月1日,贵阳市作为全国第二个出台遗体器官和角膜捐献地方性法规的城市,一度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和探讨。但十年来,器官捐赠之路却走得缓慢——在贵阳市红十字会的登记簿上,仅有48人自愿死后捐献角膜。

  遗体器官捐献最大的难题在于,捐献者难以到位和受捐者难觅配型。而无论是民间志愿者还是政府部门,都在对这一困难积极寻找破题之法。

  光明 他等了23年

  “只要有角膜,不管有天大的事情,我都会放下,立刻来做手术。”28岁的何力(化名)扶了扶眼镜,其右眼珠上的那块灰色斑点在镜片的映照下并不明显。5岁时,他因一次意外的病毒性角膜炎落下了病根。23年来,何力的生活与正常人并无太多不同,大学时还谈了恋爱,女友从未嫌弃他“眼睛不好”。

  然而,他无时无刻不在关心哪里有“新鲜”的角膜配型。大学时,何力曾经到重庆的医院作过登记,结果是让他等待;5年前回到了贵阳,结果还是等待。

  他说自己还年轻,按理说有时间等。然而,就在贵阳市某三甲医院眼科的患者登记簿上,包括何力在内,十多位需要角膜移植的患者,已在等待中度过光阴。

  “劝捐” 是个问题

  在某医院,年过六旬的程德忠站在一位癌症患者床前,和对方像老朋友一样聊天。聊到器官捐献的话题时,对方陷入了沉默,良久,才抖出了一句:我得问问我儿子。

  作为“遗体捐献第一人”,程德忠在十多年的劝捐游说中无数次眼见对方面露难色。受传统观念影响,多数人依然对遗体捐献持否定态度,程德忠也曾多次遭对方谩骂甚至殴打。

  “贵阳市眼库没有眼角膜,是‘零库存’的状态。一些急需移植的患者,只有纷纷前往广州和深圳寻找希望。” 程德忠告诉记者。这一说法得到了贵阳某医院眼科负责人的证实:“眼角膜的来源,真的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在贵阳市红十字会的登记簿上,仅就死后自愿捐献角膜的情况,10年来共有48人,其中,50岁以上的人员11人,80岁以上的3人。“也就是说,到达合法捐献条件,寿命也近‘百年’的,少之又少。”市红会房宁副会长坦言,自愿人数少,很大程度上是传统观念使然,然而,红十字会并不“劝捐”。“一方面,《贵阳市捐献遗体和角膜办法》只赋予红会宣传、咨询、协调、登记的工作职能,另一方面,遗体器官和角膜捐献是自愿行为,劝别人捐就违反了原则。”

  户籍“门槛”

  2007年,4位从铜仁市赶到贵阳的老人准备前去登记捐献眼角膜,因户口不在贵阳而遗憾返回;2010年,惠水县小伙李德兴因患尿毒症,想把自己的眼角膜捐献给一位国内知名的盲人歌手,但最终未能如愿(本报均曾作报道)。

  按《贵阳市角膜和遗体器官捐赠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捐献遗体和角膜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这意味着,户籍不在贵阳,人自然死亡后的户籍变更,想捐遗体器官和角膜的确“行不通”。省红十字会有关人士介绍说,虽然遗体和角膜捐献并没有省级法规,但有此意愿的人也可到各地红会进行登记,“不过问题在于,没有法规保护的地方,能否坚持登记并完善资料,能否与包括贵阳在内的城市建立信息共享系统,仍有待破题。”

  何“偿”不可

  在贵阳市宝福山陵园,有一块政府有关部门为捐出遗体器官的人树立的“功德碑”。到今年为止,上面共有65个名字。每到清明时,像程德忠这样的志愿者都会自发到这座墓碑前祭奠。

  程德忠目前的预想是,能够建立一个遗体器官的资源库,让捐献者和需求者的信息能突破城市或地区的阻隔。“在我十余年的志愿者生涯中,实际上就在做这项工作,但如果能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会有利于开展此项工作。”

  业内的另一些思考,还在于对捐献人士的“补偿”。市红会房宁副会长介绍说,多年来,红十字会及各级组织接待了数以万计前来咨询登记的市民,一些老人提出,如果能给予捐献者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检,或者提供一定生活补贴,他们会很乐意。

  在《贵阳市角膜和遗体器官捐赠办法》中,要求“捐献遗体和角膜遵循自愿、无偿原则”。原贵阳市人大信访办主任杜少林,曾致力于推动此项法规施行,他认为,立法的初衷是呼吁人们献爱心,以及规避器官移植带来的犯罪风险,“器官移植搞不好,很可能变成器官买卖。”然而,如何在无偿的前提下,给予捐献者更多关怀,除法规之外,还有很多东西待思考和探索。记者 朱海

                                                                                        责任编辑:黄璐

来源:贵阳新闻网-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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